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很久以前的一篇文章,其實內容還蠻實際的,社會有時候就是這麼現實與功利.


前一陣子好幾個週遭的朋友在鬧分手,原因聽起來似乎都是如出一轍,男生在當兵或是在唸研究所,而女孩子一畢業就出社會工作,認識了公司的同事,就醬子,公司的同事幹掉了正在唸碩士或是在捍衛國家的男生。
  
和這幾件事件的男女主角都是老朋友了,所以和女主角們私下聊聊想看看到底是啥回事?
啥事可以輕易的摧毀四五年的感情,甚至還有國中到現在的班對,結果竟然都是如出一撤,女孩子先出社會工作,遇上了公司裡的單身同事,這些同事多半都是二十七八九歲左右,有點經濟基礎,有部車,有些三四十萬的存款,有點社會歷練,看起來比他們之前的學生男友成熟。女孩子被同事的經濟能力吸引,或是同事有車子可以接送他們上下班,漸漸的就和學生男友疏遠了。

和她們聊起來,給我的理由有點現實但又一針見血。

她們跟我說:我要為自己的未來著想、我要找個穩定的對象、我要找安全感....這句有經濟基礎可真是給了我那些同學們一針見血的當頭棒喝,學生就是沒錢,難道學生沒錢也是種錯嗎?
學生買不起車也是種錯嗎?
我就笑笑的對之前剛和女友分手的一位朋友說:你的錯錯在你是學生你沒錢,等到你以後出社會二十七八歲之後,手中有筆小錢時,可以買部車子,你就可以吸引剛出社會的女孩子了。
但相對的,你的學弟又要遭殃了。哈!這是個惡性尋環嗎?
  
我爸二十三歲就和我媽結婚了,那時我媽才二十歲,他們是學生時期的班對,常聽他們講起以前一起胼手胝足的過去,從房租一個月五百元打拚到現在的一片天,我常常在想,現在還有這樣的夫妻嗎?有吧,但應該和以前比起來少多了。
一句學生沒經濟基礎不知傷了多少研究生和服義務役男孩子的心,這篇文章不在於質疑女生的現實。
而是在質疑愛情和麵包的抉擇,難道多年的感情竟然可以輕易地被區區一些物質替代,那應該要改寫愛情永恆這句話囉!
  
我沒遇過這種劇情,但我周圍同學到現在已經以經發生不下數十起了。無意去攻擊女孩子的現實,但我卻看見許許多多的例子在週遭,打從唸大學的第一天到現在為止。
唸大一時,家裡有台新車可以開,零用錢也沒被限制,常常要去聯誼時就是被拉去,原因簡單:我有車子,開車去,女孩子比較願意一起出去,所以為了讓這次聯誼成行,常常出面插花。
即使是沒去,朋友也會跟我借車去,不得不承認一台BMW的魅力是很少被女孩子拒絕的偶而幾次認識了一些女孩,找他們出去玩,常常劈頭第一句話就是:好啊!你有車嗎?有車人家才想去.
  
我往往聽到這句話就把那些女孩子先打八折在說,再來我也不會跟他們認真了,反正就是現實,這種心態在學生更是要不得。以後我很少在校園開車,開車讓我交不到真心的女孩子。
我寧可把車停在學校附近的停車場,每天騎我的迪爵125上下學,我寧願裝成窮學生,我喜歡用錢砸不死的女孩.
  
大學畢業,很幸運的進入園區工作,在一家世界級的公司工作,更是看盡女孩子那種所謂尋求安全感的好理由。
在新竹,陌生男女見面時﹝無論你遇見啥年紀的女孩﹞,第一句話一定就是:你在哪裡工作?第二句話也一定是:再哪一間公司?曾經試過給了兩種答案:一種是跟她說我只是個研究所學生,另一個就是實話實說。
  
哇塞!我實在是難以想像這兩種答案所得到的回應之天壤之別。
記得印象很深的有一次,在一家PUB喝點小酒認識了一位清華大學的女孩子,她們是一群女孩子一起去PUB玩,那時和她聊的挺愉快的,果然和我聊了幾句就開始那種標準問法:在哪裡工作?在哪公司?

我當時就跟她說我也是研究所學生,之後大家要了彼此的電話之後就各走各的了,接下來的一個月,從來沒有一次找她出來吃飯或是喝喝咖啡可以成行的﹝會想找她出來也是純粹覺得聊的來,她年紀小我一點,但卻挺聊的來﹞,總之百般冷淡,當作好像不認識就算了,還有意無意的跟我說有個在園區工作﹝聽都沒聽過的小公司﹞的別的男生在和她約會,還有可能他們會成為男女朋友之類的話。

Oh fine!I just want to make friend swith you. No more 意圖。   

幾個月後,好玩的事發生了,我去清大找以前的同學,把車開進清大校園,剛好在停好車下車時遇見她,我那天剛好在公司有個meeting,所以穿的比較正式﹝比起那天去PUB﹞,所以我第一時間摘下太陽眼睛跟她sayhi時她沒馬上認出我來,愣了一下才跟那個研究生聯想起來,她是看見我掛在身上的狗牌上面的名字時才想起來的,當然我在園區工作在哪家公司工作也一五一十的讓她看見了﹝這裡並沒有對我的公司我的職位做任何炫燿之意﹞,她眼睛大了起來,看見我的車子﹝那是大一開到現在,我現在也沒本錢買這種車﹞,看見我的識別證﹝只不過是大公司裡的小小工程師﹞,那天我去找我同學,她就黏在我旁邊好像我們認識很久了,

之後我再也不用打電話給她,她會主動打給我,她會跟她同學炫耀她認識我,她和她真正的男朋友分手了﹝學長對不起,雖然你是我學長,但我比你早出社會﹞,就在她在校園遇見我的第三星期,她那被鬧分手的博士班學長透過我同學和我聯絡上,他想知道怎麼回事,他很理性的和我聊了幾許,我才知道那天遇見那女孩子之後的一星期後,他班上就在傳言他女友認識的一個上班族還強調在園區唷﹝好好笑,園區都在裁員﹞!
其實從頭到尾我與那女孩就根本不是啥男女朋友﹝在校園遇見她那次後,我和他出去吃過幾次飯後,我就fire她了,因為她會輕易的被錢砸死,我討厭用錢砸的死的女孩),而那女孩竟拿我為理由在三星期內甩了她認識三年多的博士班學長。我和那學長聊了一下,也說清楚了整個來龍去脈﹝從PUB到現在﹞,他跟我說,這種事情在新竹筆筆皆是,我才恍然大悟一般的想起了我同學的故事。   

結論是:女人一點錯都沒有,錯在男人自己,有錢了不起喔!也不想想以前自己也是個窮學生過來的,專會欺負窮學生。不知拆散了多少人人稱羨的班對,也不知引燃了多少的惡性循環,一切都是男人自己惹的禍。

僅以這篇文章向天下所有窮學生致意。別怕現在人家搶你女友,你以後一樣會有機會搶別人的,上帝是公平的。別人打你左臉,你一樣存有機會打別人左臉,打來打去一定會有人倒楣該死被你打到,放心吧!該你的就是你的,好好安心當兵唸書去吧!

-End-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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